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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20-09-06 12:05  

为加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工作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

学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表现情况。测评以江苏海洋大学《学生手册》中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为依据,全面评估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通过综合测评,较为系统、全面、准确地显示出每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综合测评的计分方法及考核标准

学生综合测评的总成绩由文化成绩、平时行为测评、奖励三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

(一)每学年学生文化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五级计分制的成绩则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55分计,一并列入总分计算,此项占测评总成绩的60%。

(二)平时行为测评分,总分为100分,以逐项扣分的办法结算年终得分,此项占测评总成绩的25%。

(三)奖励分,总分为100分,以逐项加分的办法结算学期得分,此项占测评总成绩的15%。

三、综合测评程序及考核方法

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以一学年为周期,平时认真填写《学生综合测评平时记录表》并及时公布。每两周由班主任主持召开有班、团主要干部及学生代表参加的评议小组会议,对两周来本班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对照测评项目及标准进行扣分或加分,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向全班公布。一学年结束后,班主任根据平时打分记录,计算出本班学生的最后得分,分别报送所在学院及班级留存。每一学年进行两个学期的综合测评。

四、综合测评的结果

每一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将直接与本学年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各级各类评优挂钩,与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挂钩。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必须在学生就业推荐表中如实、全面地表现出来。

五、平时测评设项及扣分标准

(一)政治思想表现落后,有不恰当言行的扣10~12分。

(二)品行不端,弄虚作假,拉帮结派,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8分。

(三)酗酒闹事,赌博或变相赌博、打架斗殴、盗窃诈骗者扣4~10分。

(四)违反有关上课、政治学习、晚自习等考勤制度,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者每次扣2~8分。

(五)考试作弊者扣8分。

(六)不注意公共道德,男女同学交往不文明,故意损坏公物者扣3~7分。

(七)在校、学院两级举行的文明教室检查中被评为差的班级,每次班干、团干每人扣4分,全班学生每人扣2分。

(八)违反文明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者扣2~6分。

(九)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者扣2~8分。

(十)在校、学院两级举行的文明宿舍检查中被评为差的宿舍舍长每次扣4分,成员每次扣2分。所在宿舍内的学生干部、团干部每次每人扣3分。

(十一)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每次扣6分;警告每次扣8分;严重警告每次扣10分;记过每次扣12分;留校察看每次扣14分。

(十二)若出现平时测评项目之外的问题,由学生所在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视情节扣2~10分。

六、奖励分设项及加分标准

(一)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干称号者每次加10~13分。

(二)积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报刊上发表,科研成果通过校级以上鉴定加10~13分。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5~8分。

(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通过四级英语考试者加6分;通过六级英语考试者加10分;在省级举办的专业统考或知识竞赛中获奖者加7~13分。

(五)在校、学院突击性活动中表现突出,经评议受到学院级以上通报表扬者加3~7分。

(六)积极做好人好事,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义务劳动,受到学院级以上通报表扬者加3~6分。

(七)在文明教室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优秀班级的班委会、团支部成员每次加4分,全班同学加2分。

(八)获文明宿舍的舍长加4分,成员每人加2分,所在宿舍的班、团干部各加3分。

(九)在校、学院两级文化艺术活动中获前三名者加3~5分,在省、市级文化艺术活动中获前五名者加4~7分。

(十)在各类体育比赛中破学校记录者加6分;破市级记录者加10分;破省记录者加12分;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者加6~8分;在每年的体质测试中获优秀等级证书者加3分。

(十一)各级学生干部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其工作情况加2~5分。

(十二)在加分设项以外的突出表现,由学生所在学院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加5~8分。

七、实施

(一)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本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订学院的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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